您现在的位置:主页>股票>证监会>文章内容
 
证监会规范上市前重组 大额重组一年内不得IPO    
2008-05-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贾靖峰 点击:
 
 

  中国证监会二十八日发布新规,规范企业上市前的重组行为。根据新规,若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百分之百,重组一年后方可上市。

  二十八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三号》针对企业上市前不同比例的重组行为,划定了被重组资产(收入或利润)比例占重组方相应项目百分之百、五成、二成等三种情况。

  其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百分之百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其二,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五成,但不超过百分之百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

  其三,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二成的,则申报财务报表至少须包含重组完成后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

  文件称“支持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进行业务重组整合以实现整体发行上市”,并表明,企业发行上市前,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者相关的业务进行重组整合,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确保规范运作,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作用积极。

 

             
 
  相关文章
·证监会规范上市前重组 大额重组一年内不得I
·证监会:两类情况可视为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证监会:券商合规管理建立合规管理和违规举
大盘分析 更多>>
·大盘冲高回落 地产有色
·后市将维持窄幅整理  
·石化双雄力挺大盘 两市
·大盘修整后可能选择向下
·宜采取短线手法快速进出
·银行地产股引领大盘小幅
·金融地产板块双轮驱动
·指数欲将回补缺口 航天
·主流机构抛售加剧  
·弱势整理仍将延续  
名家专栏 更多>>
·叶剑:弱势中机构抱团取
·周二主力动态监控200805
·震荡整理格局依旧  
·前期缺口面临考验  
·两大因素决定股指短期走
·信心有待提升 如何把握
·叶剑:周四操盘必读  
·万兵:人间四月 芳菲
·万兵:股市也面临灾后重
股票学院 更多>>
·盘口技巧——PSY和OBV
·五招识别主力空头陷阱
· 波段操作过程中的买入
· 观察尾盘的技巧
·决定盈亏的十二条炒股真
·抓黑马骑牛股两大技巧
·短线卖点的把握技巧  
·滚动操作技巧及注意事项